*高院、*高检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
*院,*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,移动通讯终端,声讯台制作,复制,出版,贩卖,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题的解释(二)
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》(信部电[2005]501号)